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招募100名“营商环境体验官”
10月30日,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招募公告,面向社会公开招募100名“自治区营商环境体验官”。

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截图。
公告介绍了九类招募对象,其中包括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;工商联、行业协会、商会工作人员;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以及社区代表;民营企业、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代表;金融、法律、人力资源、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机构从业人士;中介机构从业人员;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专家学者;新闻媒体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自媒体从业人员;其他热心公益的社会人士。
作为一名“营商环境体验官”,需承担搭建沟通桥梁、推动问题解决、开展政策宣传等职责,对表现突出、贡献显著的体验官,适时予以表彰奖励。
需要注意的是,“营商环境体验官”属公益性质,聘期三年,自颁发聘书之日起开始履职,期满可续聘。“营商环境体验官”从事监督活动时,不亮明体验官身份,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报告或者反馈,一般不直接向被监督对象提出意见。
“营商环境体验官”既是政务服务的质检员,也是办事群众和企业的代言人,可在一定程度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精准感知经营主体需求,拓宽政企沟通渠道,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经营主体在办事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堵点、难点、痛点问题,营造多方参与、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责任编辑:刘海]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						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